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股票選擇權契約於停止交易期間內,臺灣證券交易所或櫃買中心恢復標的證券之買賣時,本公司應即恢復該標的證券選擇權之交易。
  2. 股票選擇權契約恢復交易時,各序列之推出,準用第三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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