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一款所為之契約調整,約定標的物應調整為下列各款總和:
    1. 一、第十二條所定約定標的物數量之標的證券。
    2. 二、第十二條所定約定標的物數量之標的證券受分配之收益,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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