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1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400767141號公告修正第8條條文及第16條附件一、第17條附件二、附表二,自1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11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48376號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於登錄興櫃期間,應持續為董事及監察人於其任期內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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