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1月21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1704786號公告修正第5條、第6條條文,除第5條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外,餘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1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60725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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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理程序依本公司與本國發行公司簽訂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第二條及與外國發行人簽訂之外國股票、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第三條之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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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上市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時,應即時辦理相關訊息之公開,特制定本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