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1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29022號函修正第7條之2條文,自114年12月22日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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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機構於交割日,得依下列程序辦理買賣交割資料查詢、收檔、確認及取消確認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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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作「票券買賣交割資料查詢/收檔」交易(交易代號B85/B86),查詢/收檔其往來票券商買賣交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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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票券買賣交割資料確認」交易(交易代號B87,作業類別0:買賣交割資料確認),通知票券商買賣交割資料完成對帳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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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管機構欲取消前款買賣交割資料確認時,得操作「票券買賣交割資料確認」交易(交易代號B87,作業類別1:買賣交割資料確認取消),通知票券商買賣交割資料取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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