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1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40385175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23條;增訂第10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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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應逐項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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