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5311號函修正第21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84482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受益憑證應為記名式。
  2. 發行受益憑證除不印製實體者外,應經簽證,其簽證事項準用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簽證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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