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各期貨商應設置中文電子信箱,凡本公司發給之一般通知、公告或其他文件,均得以傳輸入各期貨商之中文電子信箱代替送達。
  2. 本公司對於緊急通知或催告事項,得以口頭、電話或其他方式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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