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8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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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之調整後淨資本額不得低於其客戶保證金專戶總額之百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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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客戶保證金專戶總額,期貨商具結算會員資格者,得扣減繳存至本公司「結算保證金專戶」內之款項。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8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