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8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所設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以下簡稱本公司市場)之交易時間區分為一般交易時段及盤後交易時段,各時段交易時間依各該期貨交易契約訂定之。期貨交易契約未訂有盤後交易時段者,該契約交易規則及規格所稱交易時間為一般交易時段。
-
期貨交易契約訂有一般交易時段及盤後交易時段者,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屬於次一一般交易時段,其交易、結算等相關作業,除另有規定外,於次一一般交易時段辦理。
-
第一項交易時間,本公司認為必要時,或應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建議,得報請主管機關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