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27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40002957號函修正第10點至第12點、第15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59482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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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代結匯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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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貨商、結算會員受託從事外幣報價期貨交易契約,應繳存本公司公告之外幣結算保證金。惟因外幣保證金追繳或匯款無法於時效內完成時,結算會員得先以新臺幣或其他本公司公告之外幣繳交至本公司,由本公司代為結匯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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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結匯及申報事宜應依外匯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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