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17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1140273281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至第17條、第20條、第22條、第24條、第32條條文及第20條格式E、格式G、第24條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二~四、格式二~十四、格式三、格式四;刪除第22條格式R、第24條格式一~九,自115會計年度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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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九條自一百零四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六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六年八月二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七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自一百零八會計年度施行,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九會計年度施行,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及第十四條第十三款第二目自一百十二會計年度施行,一百十四年十月十七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五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