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1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0019308號公告修正第43條之1、第50條之1、第50條之3、第50條之10、第52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148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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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本公司市場交易買賣有價證券者,以與本公司訂立供給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以下簡稱使用市場契約)之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以下簡稱證券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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