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1140148622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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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受檢機構接獲本會或所屬機關檢查費繳納通知後,應於一個月內繳清檢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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