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1140148622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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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依本辦法規定向受監理機構及由本會核發證照之專業人員收取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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