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規格」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40002739號函修正,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57461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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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交易標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電子選擇權(電子買權、電子賣權)

英文代碼

TEO

履約型態

■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契約乘數

■指數每點新臺幣250

到期月份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總共有三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履約價格間距

■履約價格未達150點:最近月契約為0.5點,接續之2個近月契約為2.5

■履約價格150點以上,未達500點:最近月契約為2.5點,接續之2個近月契約為5

■履約價格500點以上:最近月契約為5點,接續之2個近月契約為10

契約序列

■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及契約存續期間,以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價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向上及向下連續推出不同之履約價格契約,至滿足交易月份起之3個連續近月契約,最高及最低履約價格涵蓋基準指數之上下15%

權利金報價單位

■報價未滿2點:0.02(5)

■報價2點以上,未滿10點:0.1(25)

■報價10點以上,未滿100點:0.2(50)

■報價100點以上,未滿200點:1(250)

■報價200點以上:2(500)

每日漲跌幅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收盤價之百分之十為限

部位限制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之同一方未沖銷部位合計數,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所謂同一方未沖銷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交易時間

■本契約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

■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8:45~下午1:30

最後交易日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

到期日

■同最後交易日

最後結算價

■以到期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其計算方式,由本公司另訂之。

交割方式

■符合本公司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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