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0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40002739號函修正第6條、第7條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57461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契約分為買權與賣權。
  2. 買權係指買方有於到期日依履約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向賣方購入契約標的物,或以現金結算差價之權利。
  3. 賣權係指買方有於到期日依履約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向賣方售出契約標的物,或以現金結算差價之權利。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