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40384374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6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檢舉人於委託書違規案件未經主管機關發覺前,向主管機關檢舉,經行政處分確定者,給與檢舉獎金(以下簡稱獎金)。
法規名稱 | 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0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40384374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6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