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40205581號公告修正第3條之6條文,自114年12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9343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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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應設置公司網站,網站內容應包含下列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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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害關係人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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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露公司治理資訊之專區:包含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公司治理規章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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