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9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9月2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400253942號函修正增訂第16條之2、第124條之3至第124條之5、第148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銷售機構違反本要點規定者,本公司得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本公司得視情節輕重陳報主管機關。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