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27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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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條 (設備連線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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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應關閉物聯網設備不必要之網路連線及服務,並避免使用對外公開的網際網路位置,如設備採用公開的網際網路位置,應於設備前端設置防火牆予以防護,並採用白名單方式進行存取過濾。如設備以無線連接網路者,應採用具加密協定之無線存取點連接網路,並以網路卡卡號白名單等機制進行設備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