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基金銷售業務自律規範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10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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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基金上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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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應對所銷售之基金進行上架前審查,其項目至少包含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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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之投資目標與方針、操作策略、風險報酬與過去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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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之相關費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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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適合之客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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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等文件資訊之充分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