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9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40016118號公告修正第7點,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400707781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114年8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52230號函同意核備)

所有條文

  1. 會計師及主導查驗員應就溫室氣體出具整合性意見書,並與其所屬確信機構對內容負責;但上市上櫃公司之部分營運據點已依環境部規定取得查證聲明書者,會計師依本要點第七點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出具意見書時,得採用該聲明書出具分攤式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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