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5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1689號令修正發布第20條、第21條、第23條、第25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9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40383761號函勘誤)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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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對期貨顧問事業之業務、財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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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顧問事業對於前項之查核,應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