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30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爭議處理機構之經理人及受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兼任金融服務業之任何職務或名譽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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