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輔助人營業處所場地及設備標準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6630號公告修正第1點至第3點,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3484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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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遷移營業處所應檢具下列書件,送本公司轉報主管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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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安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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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與企業工會協商會議紀錄或勞資會議紀錄(無企業工會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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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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