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6630號公告修正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6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3484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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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下午二時至二時三十分止申報買賣,一律以當日市場收盤價格撮合成交,其買賣辦法由本公司另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