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6630號公告修正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6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3484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
參與轉換之股份有限公司有第五十三條之三十一或第五十三條之三十二之情事者,若於轉換前屬上市(櫃)公司,則其董事、監察人及大股東應依第五十三條之十六規定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但因股份轉換致有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情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