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6630號公告修正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6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3484號函同意照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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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或數家股份有限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轉換股份予已上市之金融控股公司者,該金融控股公司應填妥相關書件,依第五十三條之三十三規定之程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其上市有價證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並由其所轉換成之金融控股公司股份於同日上市。但參與股份轉換之股份有限公司係屬未上市(櫃)公司者,該(等)公司應符合第五十三條之三十一第二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