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6630號公告修正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6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3484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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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上市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轉換股份予他新設或已上市、第一上市之既存公司,並成為該新設或已上市、第一上市之既存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者,該新設或已上市、第一上市之既存公司之有價證券自完成股票或新股上市程序後上市買賣,原上市公司之有價證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