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9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6630號公告修正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6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3484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1. 申請使用本公司交易資訊之事業,應與本公司簽訂「供給使用交易資訊契約」或「使用交易資訊契約」,並有遵守本公司訂定之「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之義務。
  2. 前項契約內容及管理辦法另訂之。
  3. 申請使用本公司交易資訊之事業,依本公司規定使用提供之交易資訊及設備等,如因可歸責之事由,而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
  4. 本公司提供之交易資訊及設備有傳輸中斷或發生故障無法正常作業時,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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