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7月1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下列事項,應經董事會決議:
    1. 一、捐助章程之修改。
    2. 二、業務規則之訂定或修改。
    3. 三、保護基金之動用。
    4. 四、保護基金保管運用方式之變更。
    5. 五、借款。
    6. 六、捐助章程所定應經董事會決議事項。
    7.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經董事會決議事項。
  2. 董事會之決議,應有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但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事項之決議,應有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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