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4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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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應自行或委任其他證券商擔任流動量提供者,於其結構型國際債券櫃檯買賣期間提供買賣報價,其相關作業要點,由本中心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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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更換流動量提供者時,應函報本中心。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4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