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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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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商於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在營業處所為結構型國際債券買賣斷交易者,應於成交後六十分鐘內,將其成交資料依本中心規定之格式,輸入本中心之資訊系統;於下午三時至次一營業日上午九時前成交者,應於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申報交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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