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人員申報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3783號函修正第16條之1附件五(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2055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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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公司辦理經理人、主管及業務人員到職申報時,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會將不予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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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符合本作業辦法所定之資格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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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證券商及期貨商任職期間遭主管機關撤換或解除職務仍在執行期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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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符合第九條應為專任之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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