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人員申報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40053783號函修正第16條之1附件五(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2055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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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報作業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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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公司採網路申報者,應經由網路連結至本公會網站,點選「會員專區」進入「人員登錄」作業系統後,依畫面指示輸入各項申報資料,於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點選「新增」將申報資料傳送至本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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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申請工商憑證之申報公司資料送出後,點選「預覽列印」將相關申報報表印出,蓋上公司印章後,連同應檢附文件,於網路申報次日前以掛號郵寄或派人送達本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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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申請工商憑證並經本公會認證之申報公司,得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所須書面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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