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7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每設置一家分支機構或簡易分支機構,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應增加新臺幣三千萬元。但證券商分支機構變更為簡易分支機構,免增加最低實收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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