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7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申請分支機構變更為簡易分支機構,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
  2. 證券商不符前條第一項第六款之條件,但其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本會認可,得不受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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