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7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2969號公告修正第75條之1條文,並自114年10月13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465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
有價證券在本公司市場之買賣,採電腦自動交易,但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採其他方式。
-
債券、受益憑證、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轉換公司債、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公司債、附認股權有價證券、外國股票及指數投資證券之買賣辦法,由本公司另訂之。
-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或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如為債權型態者,在本公司市場上市之交易方式準用前項公司債之買賣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