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7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秘字第1141401731號函修正第8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40141327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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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每會計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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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員工酬勞之分派比率,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