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7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秘字第1141401731號函修正第8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40141327號函同意備查)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2. 本公司股東會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採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該年度股東會召集通知。
  3.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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