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5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期貨信託事業不得擔任期貨信託基金所持有股票之發行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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