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5月6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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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信託事業應設置內部稽核,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作成稽核報告,備供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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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之稽核報告,應包括公司之財務、業務及洗錢防制是否符合有關法令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
| 法規名稱 | 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5月6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