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5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期貨商接受委託交易,應由登記合格之業務員承辦之,登記人員執行受託交易,應佩帶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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