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5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擔任或直接從事第二條第二項所定之職務之董事或經理人或擔任受託買賣、自行買賣及結算交割部門之經理人,應具備第五條或前條所定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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