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商辦理資通系統資通安全評估作業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7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7月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40011618號函訂定全文8點,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46201號函同意照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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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強化系統運作可用性之資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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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下單服務或設有官方網站之證券業者,應強化系統運作可用性之資安措施【如導入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DDoS)流量清洗、線路流量監控與備援及訂定DDoS防禦與應變作業程序等】,並每年定期辦理DDoS實際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