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投信事業作業缺失追蹤考核及輔導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7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投輔字第1140017153號函訂定全文6條,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3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809623號公告、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13983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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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投信事業之查核作業,如經主管機關通知受查核之投信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應進行追蹤考核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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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業務作業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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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業務作業相關之內部控制、內部稽核作業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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