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投信事業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7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投輔字第1140017153號函訂定全文14條,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3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809623號公告、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13983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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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年度開始前,應擬具年度查核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於年度終了後十五日內,編製該年度查核計畫執行情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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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投信事業之查核,應依年度查核計畫及主管機關交辦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