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訂定全文7條,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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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受理客戶申請將其非TISA帳戶變更為TISA帳戶時,依下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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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戶持證券存摺及原留印鑑並填具「客戶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向往來證券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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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券商應與客戶約定前條第一項規定之事項,並審核客戶申請之非TISA帳戶已無普通交易餘額及非交易性帳簿劃撥業務餘額後,操作「客戶基本資料變更」交易(交易代號146),將客戶非TISA帳戶(戶別限為〝00〞、〝03〞、〝07〞)變更為TISA帳戶(戶別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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