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6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157691號函訂定全文7條,自114年6月30日實施(中華民國114年6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46643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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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受理客戶開設TISA帳戶,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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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戶持身分證明文件,填具「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申請書(1)」,向證券商申請開設TISA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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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券商審核無誤後,操作「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交易代號140),輸入帳號、戶別(戶別68)、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編號等資料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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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券商完成建檔作業後,掣發給客戶證券存摺,該存摺得為紙本或電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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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TISA帳戶之開戶資格以本國籍自然人、境內華僑及外國自然人為限。